面部,伤口长三厘米,缝了七针,眼睛还有淤青多处擦伤,是否达到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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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面部缝针7针,构成轻伤10级,伤残等级需要到司法鉴定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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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伤情鉴定。
追问:也你多年的经验是否达到情
解答:你好可携带你好,可携带病历来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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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由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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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不按照缝几针的标准鉴定,而是根据伤口的具体长度鉴定是否构成轻伤。
根据法律规定,面部创口长度达3.5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构成轻伤。或者留有疤痕的,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即构成轻伤。
法律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四条规定: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五条规定: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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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进行伤害鉴定。
如果构成了轻伤,则构成了
故意伤害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仅仅是轻微伤,则一般没有刑事责任的问题,只能要求其承担
民事责任,要求公安局追究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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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