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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遗嘱如何进行继承公证?

继承
2023-07-20 10:07:5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首先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的,进行公证登记。所需要的具体材料及流程手续,公证机构会出具详细清单,按照清单准备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遗嘱继承这样进行公证:
    1、继承人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继承的内容进行审查;
    3、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 去社区开证明,去公安局开死亡证明,去公证处开继承公证即可
  • 你好 具体可以咨询公证处
  • 律师可以陪同公证流程。
  •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如下手续:
    1、向公证记挂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提出申请;
    2、公证机关依法就前述相关财产予以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遗嘱继承公证手续:
    1、当事人申请遗嘱继承公证时,应向公证处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
    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等材料,经公证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出示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遗嘱继承按以下程序进行公证:
    1、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具体是什么法律问题 有什么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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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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