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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职不在岗位突发脑出血能给单位要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7-12 15:21:2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找单位协商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按年限,支付补偿金,一年补偿一个月,另外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处理。
  • 您好,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就会获得赔偿
  • 你好,脑溢血,要定义为工伤,非常困难
  • 需要看是否为工作时间、工作原因
  • 你好一般不予认定为工伤
  • 事故发生地和时间是什么
  • 上班脑溢血,公司要赔偿。以下几种情况不能是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非因工作原因受伤。在工作期间内因为从事个人活动或不是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的伤害,是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2、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假如员工并非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3、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一般来说是属于工伤认定范畴,例如“闯红灯”或其他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在单位工作时脑出血肯定算是工伤。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突发疾病或者身体侵害,都能算得上是工伤。遭遇工伤,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过工伤认定等级之后就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上班脑溢血,公司要赔偿。以下几种情况不能是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非因工作原因受伤。在工作期间内因为从事个人活动或不是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的伤害,是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2、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假如员工并非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3、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一般来说是属于工伤认定范畴,例如“闯红灯”或其他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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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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