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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与18周岁男生,在前年11月之间,在双方愿意下发生性关系,后面12月10日分手了分开6个月多时间里从来没有联系过,直到6月18号女方妈妈打电话过来说生了个小孩子,在分手后时间里我一直不知道女方已经怀孕了,直到生下孩子才报警联系我说生了个孩子,现在女方妈妈一直要告我是强奸罪

刑事案件
2023-07-17 16:58:20
共有2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与年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只要对方是自愿的,就不属于强奸罪。这种情况,建议您和对方协商沟通处理。
  • 您好,十四岁到十六岁期间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不属于强奸的,建议您好好解释情况处理后续
  • 目前是什么情况呢?就算不构成刑事犯罪,对方也可以起诉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如果女方未满十四周岁情况下发生性行为,确实属于强奸罪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十四岁以前不论是否自愿都是强奸罪
  • 你好,如果已经满14周岁自愿发生关系的不算强奸
  • ,直到生可以帮你出出力的,这个不属于强建筑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证据材料有哪些呢
  • 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去协商这个事情。
  • 你好! 现在哪个管辖派出所在办案
  • 你好,那这个你的麻烦有点大了。
  • 你好,请问对方是已经报警了吗
  • 你好,对方目前报警了吗,,,
  • 您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
  • 你的咨询,我打电话给你分析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你好,可以帮助你处理问题
  • 你现在是希望律师出面去协商这个事情吗?
  • 你好,情况紧急可以到到线下咨询
  • 详细讲讲你的情况或者通过电话详细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具体情况
  • 您好,及时应诉进行辩护。
  • 强奸罪,具体情况说一下
  • 你好,对方是否满14周岁呢
  • 这个有可能涉嫌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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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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