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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务关系中,工人去另一个老板家工作,造成伤害这种怎么判定

劳动纠纷
2023-07-10 10:34: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在员工受到工伤的情况下要确定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因为两种关系不一样,要分开来看,因劳务受伤和工伤正确区分。如果是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受伤,需要负责的一方应当是提供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但是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下收到伤害,则需要用人单位负责赔偿。且工伤是属于无过错原则。准确的来说,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受到伤害是不属于工伤的,不可能产生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劳务关系中,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不能叫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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