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老板,让我做一个厨房电的活。但是当时我正在做其他的,我就从鱼泡网找了几个人去把这个厨房电做了。开始答应完工给钱,现在做完两三个月了,一直不给钱。每次问都说没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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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的,也可以直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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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完活一共多少钱,给你结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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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
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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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家干活不给钱处理如下:1、和平解决方式,可以找老板进行谈判,告诉如果不给钱就去走法律程序;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劳动监察机构是依法享有监察权并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监督的专门机构;3、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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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沟通协商解决。2、老板欠钱不还,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搜集老板的财产线索,起诉后,申请法院查封可以执行的财产,主张对方还款即可。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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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