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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家里人生病了要来住这个房子,我房租还有一个半月到期.他通知我搬走.我昨天已经找到房子了,结果他又通知我不搬走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07-06 15:05: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房主违约,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行为。可以搬走也可以继续租用,按自己意愿。
  • 您好,具体以您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肯搬走的处理方式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应当到人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对方必须履行已生效的判决。如果对方仍然不搬走,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租户拒绝搬出能起诉。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租户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你好,你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返还剩余租金
  • 是可以主张按照租房的合同约定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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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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