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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我女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产纠纷
2023-07-04 18:54:3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想将房屋过户给您的女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产权人同意书(如产权人为多人)
    产权人身份证明(如产权人为多人)
    离婚协议书(如有)
    离婚判决书(如有)
  • 要看你自己名下的房产是否是你夫妻共同财产或是你个人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可以直接过户
  • 你好,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可以先问一下,看怎样便宜
  • 你好,建议咨询相关监管部门了解政策。
  • 房子过户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5、不动产权属证书
    6、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房子过户给子女要准备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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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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