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父母离异,买房只落孩子的名字,可以用双方父母的公积金买房吗

房产纠纷
2023-07-04 13:25: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父母买房时,是不可以用子女的公积金的,但能直接以子女的名义购买或者父母与子女共同购买,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使用子女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就是贷款人本身必须是购房人之一,名字必须出现在购房合同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父母买房不能用子女的公积金,但是可以直接以子女的名义购买或者父母与子女共同购买,这样就可以支取子女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就是贷款人本身必须是购房人之一,名字必须出现在购房合同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买房是不可以使用子女的公积金的,只有自己和配偶购买住房时,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因此父母购买住房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管理规定,在职职工个人贷款的共同申请人是借款人的配偶,只有是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他人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