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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做快递乡镇代理点的,已经做了3年半,现在公司换老板不给做了,我们没有签合同,我应该要求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7-06 19:24:2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与该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承包关系,需要根据相关证据进一步分析。如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不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化。如果公司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则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 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积极维权
  • 合同实际履行,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
  • 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 如果是单位原因无故解除,则单位涉及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做满六个月的话,赔偿2个月工资。未做满的话,赔偿一个月工资。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发生纠纷时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通常情况下不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给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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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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