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的一个罐装芝麻糊,打开有明显异味,且内包装的罐头上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无成分配方等任何信息,请问商家是否违法,我是该向经营者索要赔偿还是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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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实际产品质量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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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或者厂家协商索赔。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消费者协会调解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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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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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和经营者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索赔或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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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