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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的问题

婚姻家庭
2023-07-06 09:52:57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抚养权给谁的?关于探视权问题怎么约定的
  • 你好,说一下你的情况,可以协助处理
  • 如果协商不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 你好,孩子多大了,在哪个地方
  • 你好这个是法定赋予的权利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争取探视权
  • 当时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
  • 你好,你是咨询探视权的案子
  • 你好,涉及的情况说一下呢
    追问:离婚协议上写的很清楚 孩子节假日有一半时间可以随女方生活包括寒暑假,这里孩子放暑假了,我要求接过来一个月跟我生活,即暑假的一半时间,结果男方不同意,要求今天在女方这边,明天在男方这边,说也是一半时间,在那玩文字游戏,我该怎么处理
  • 你好你们说下大概的情况呢
  • 我国法律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夫妻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拥有探视权。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应当根据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情况进行约定;
    2、当出现不利于探视的情形,应当中止探视,直到不利情形消失;
    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法定权利,不可随意剥夺;
    2、行使方式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在由法院判决;
    3、行使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暂时中止探望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有: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法律依据: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有: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你好欢迎咨询,说说详细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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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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