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前几年没有缴纳公积金,后来单位答应帮我补缴,但是我在他还没有帮我补缴之前离职了,后来我又回到原单位工作,可以要求他继续帮我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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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前几年没有缴纳公积金,后来单位答应帮我补缴,但是我在他还没有帮我补缴之前离职了,后来我又回到原单位工作,可以要求他继续帮我补缴吗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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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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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第一份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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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是有义务缴纳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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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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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他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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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要求缴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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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交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起诉。可以要求原公司给补缴。原公司无正当理由不给补缴的话,可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法部门反映。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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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缴纳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强制性的,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2、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3、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4、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5、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6、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7、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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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公积金没交齐可以要求原公司给补缴。原公司无正当理由不给补缴的话,可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法部门反映。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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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前几年的单位有没有超过三年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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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