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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地工人突发疾病死亡,有总包,有大清包,我们小包找人干活的用承担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23-06-30 08:41: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就要看对方采取什么样的路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按照工亡,应当由这个总包承担工亡的这个赔偿责任。
  • 你好,这里面可能涉及违法分包,大概率各方都会承担部分责任。
  • 法律分析:工人因病在施工工地死亡,老板承担30%,包工头承担30%,工人自己承担40%的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如果是突发疾病四十八小时内没有抢救过来,属于视为工伤,按照规定的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人突发疾病死亡的包工头一般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工人和用人单位签的有劳动合同,不需要包工头负责赔偿责任,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农民工在工地突发疾病,老板肯定要负责任。但是不一定能算作工伤,如果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话算工伤。如果疾病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职业病里的也算工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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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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