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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没结婚没领证,买了房子,男方一人出的首付,写了两个人名字,产权各占百分之50,如果分手能要回首付吗?

婚姻家庭
2023-07-06 13:04:5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结婚为目的由男方购买房屋,加名行为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即结婚后将房屋相应的份额赠与女方。但若双方未能结婚,则所附条件(结婚)未能成就,赠与行为也未生效。因此,房屋属于男方一人所有。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恋爱期间一方以双方缔结婚姻为目的,赠与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如房产、汽车或者大额钱款,系附条件的赠与,具有彩礼属性。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赠与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 你好!分手时可要求分割该房产。如女方主张产权,男方有权要求先扣除未返还房贷和已经支付的首付款后进行分割。
  • 不一定,有相关的协议或者证据可以拿回来。没有证据的话可能拿不回来
  • 你好,现在是想要回首付吗
  • 是可以要回的。至少是可以要回大部分。
    如果协商不成,对方可能会主张这是赠与,在实务中一般认为这种赠与是附条件的,即是以结婚为条件的,条件不具备,可以撤销。
  • 因为该房子是婚前获得的,我无法判断你们房子的获得的方式是一次性获得还是首付分期购买,如果是一方婚前一次性购买,那么该房子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首付分期,婚后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关于房子的所有权归属双方可以协商。但是一般来说该房的所有权归属于首付购买的一方,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自己的出资额以及婚后还贷数额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 法律分析:两个人没有结婚也是可以一起买房,写双方的名字的。但是在签合同时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份额协议的公证手续,明确双方各自在这房子上的权益份额是占多少,凭公证的协议就可以去签署正式的两人名字的购房合同。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这房子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最终分手了,则也按共同财产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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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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