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买了拍卖的房子,收房时房主前妻说他们离婚协议书里有女方对房子有居住权!女方只有协议书,没有产权登记居住权的证明!她的居住权有法律效力吗?我怎样才能让他搬离?如果起诉我能胜诉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23-06-30 16:29:59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8条
  • 你好,房子已经过户给你,房子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已经属于你了,可以到法院起诉。
  • 你好,如果在房产登记部门未备案居住权,则该协议无效。
  • 具体需要看买卖房屋合同约定
  • 您好,稍后会与您联系的。
  • 您好,对方没有法律效力
  • 法律分析:可依据离婚协议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并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女方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搬离。若不履行,可通过法律强制执行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民法典》规定婚后搬迁房子离婚,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房产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您好,是可以起诉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买了拍卖的房子,收房时房主前妻说他们离婚协议书里有女方对房子有居住权!她的居住权有法律效力吗?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我买了拍卖的房子,收房时房主前妻说他们离婚协议书里有女方对房子有居住权!她的居住权有法律效力吗?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