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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一楼带院,院子用围栏隔开,一楼业主用玻璃把一楼院子搭建起来,楼上墙皮脱落,把一楼玻璃打碎,请问责任如何划分?谁应承担责任?谢谢

损害赔偿
2023-06-28 16:14: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墙皮脱落砸到人划分责任的情况如下:
    1、外墙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
    2、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
    3、如果建筑物是商品房,则应由业主和小区物业部门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墙皮脱落砸到人划分责任的情况如下:1、外墙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2、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3、如果建筑物是商品房,则应由业主和小区物业部门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小区的外墙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即使存在安全隐患的外墙是顶楼住户所在房屋的外墙,也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外墙脱落损害责任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由责任人对自己没有过错来承担举证责任,既然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在外墙发生脱落致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时,业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在保修期内外墙脱落致人损害的,应当由建筑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业主承担后可向建筑单位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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