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暑假,孩子干了六天,因和别人发生口角不干了,像这种情况给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3-06-28 13:29: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即使是工作了六天,依然是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但也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是否正常走离职程序,且不因劳动者的离职给劳动单位造成损失的。
  • 你好,向劳动部门投诉处理即可
  • 老板用童工又不给工资的: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可以去劳动局仲裁 或者监察投诉。老板除了要立即支付工资外,还要承担非法雇佣童工的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比如安排了重体力、高危的工作,老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公民有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