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资可以拿到,结算到当事人工作结束之日,并可以要求没签
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支付,但注意时效期不能超过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法辞职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应得的工资报酬,还可以依法要求二倍工资。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