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被人打了,派出所还向着打人说话

损害赔偿
2023-06-26 10:48:0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这就是涉及到执法是否公正的问题了。对方把你的家人打了,派出所的人还向着对方说话,从执法调解的公道上讲,你觉得不公平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调解不成,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法律机构去申诉,要相信公安机关和法律机构,他们会调查清楚的,你一定会得到一个满意的解决结果的
  • 你好,根据您反馈的情况可以
    1、向当事派出所的领导投诉;
    2、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3、向区县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必要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你好,做伤情鉴定了没有呢?是否构成轻伤二级?
  • 你好,你可以向他提起诉讼
  • 需要你具体说一下你的问题
  • 法律分析:被打了报警后的处理方式如下:一般会现将打人者拘留,然后视被打者的伤情判断是治安处罚还是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或拘留,视情节行政拘留或罚款,受害方可要求赔偿, 被人打了,对方报警后,警察把打人一方带走,根据受伤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刑事立案,还是告知当事人民事诉讼解决, 依据受伤程度决定治安或刑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打伤人,派出所一般会拘留打人者。然后进行调查,证据确凿后再决定如何处理。造成轻微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先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记得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据,在调解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你好,应当以最终结论为准。如果不服,可以复议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