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交了物业费,另外还收电梯使用费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3-06-25 22:42:2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电梯费的收取是合理的
  • 物业服务合同如何约定的/
  • 电梯费收取标准一般是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分析:合理。一般而言,电梯是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对电梯管理维护属于代管,而电梯又属于特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需要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进行,每月的电梯费使用性质是使用到电梯维保当中,电梯用电公摊是分摊到所属共有业主身上,以上两项费用均不包含电梯维修费和电梯配件更换费用。所以电梯维修收费或分摊到所属共有业主身上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交了物业费不要交电梯费,物业费包含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公用水电的支出、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等,电梯运营费用属于共用设施设备内的费用。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 要求对方通过相关的收费依据。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