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由于与租客是不定期租赁,租金到期,房东不想再租,租客开始答应好的。但到要交房时,又不同意搬离。这种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06-25 10:29:2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通知对方限期搬离,到期后可将其物品清退,并且换锁,如果对方还要强制进入,可以报警,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 按照民法典规定,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协商解除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等
  • 给一个时间段,让他搬离,解除合同
  • 你好,可以催告后采取强制方式

  • 你这个属于是租赁合同纠纷。在和租客签订合同时要有正规的手续。现在到期了。如果租客不继续付房租,房东有权让其搬走。但是出于人道考虑。可以给一定的期限搬离。如果到约定的期限还不走, 也不继续续租。房东可拨打110报警。以房客私占房屋,请警察帮忙协助处理。(最好还是协商处理,不要走到这一步。)
  • 1、如果承租人既不缴纳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租赁合同终止,租客不肯搬走,出租人可以先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时交还房屋,承租人拒不接受的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一起送达或者公证送达,承租人仍不搬出的可以提出侵权之诉,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出租人起诉的时候,还可以主张承租人拒不搬离期间的房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吗?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
29711
租赁房屋合同到期承租人不肯搬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345
个税租房怎么抵扣
个税抵扣
个税租房怎么抵扣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