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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4日办的证。2005年1月举行的仪式。婚后一直遭受到家庭暴力,平均大概一个月一次,一次比一次厉害.2006年12月底,我怀孕38周,遭受家庭暴力,想到要出生的孩子我原谅了他.小孩出生后这样的事情依旧频繁发生.现在我想和他离婚.手上只有最后一次受伤的医疗记录.(左眼俭处缝7针)小孩现在7个月.现在我们在一起供一房子。房子是2004年1月底以他的名字买的,首付大概4万,其中他家出3万,借了1万,贷了9万(20年,按揭每月大概600元)。以后所有开销都是我们共同负担(包括房子装修、家具、家电、结婚仪式及还婚前那1万元)。我想知道是否可判离?需什么手续?判的话,房子我可分得多少?

婚姻家庭
2007-08-20 20:29: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注意取证证明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离婚是可以提出赔偿的.属于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定范围.建议找律师协助解决.也可以联系我们湖北省楚天法律事务所13329718684龚洪伟.
  • 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可起诉离婚,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权分割。但债务也应双方承担。
  • 可以取得相应的证据后进行起诉离婚.对方有过错,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权利,可以主张房屋价值的一半.
  • 可起诉离婚,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并分割财产,可委托律师代理。
  • 家庭暴力可以成为准予离婚的理由,你尽量准备这方面的证据.房子你可以分一半,不过,债务也要分一半,但是你可以要求分割时照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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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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