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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产,离婚女方能分一部分吗

婚姻家庭
2023-06-23 06:13: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要看如下几点:1.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2.父母出钱是什么意思?是借钱,还是赠送;3.如果是赠送,是送给个人还是送给俩人。
  • 法律分析: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女方不能分到。但为避免出现财产争议,建议女方父母和女方做一个财产公证,或者赠与协议,注明该房产为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后男女双方还贷,则还贷部分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在女方名下,因为使用夫妻共同的收入进行还贷,离婚后男方有权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由人民法院按照具体情况予以分割。可由一方取得,由该方给予对方相应的房产分割补偿款;也可以由双方按份共有房产;如果是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或者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则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按照双方父母出资额按份共有。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可将该房产认定为房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房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房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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