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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房子,一年合同,交了半年的钱,住了一个星期不想住了,能不能退房,押金五百,一个月1200

房产纠纷
2023-06-25 15:08: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退,按照合同约定退房,有约从约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可以,可以要求全额退款,因为房屋不适合人的居住,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租客有权要求退房租。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可以退款的,不过要看怎么退款了,如果你已经签合同的话就不容易退款了。打个比方吧如果你是押一付三但是你还没有住到半年,正常合同上是要求住满半年或者是一年的,如果你没有住满,这个押金房东是不会退的,但是房子还是可以退掉的,跟你们房东说一下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法律分析:可以退,但是当月的房租肯定不会退给你,而且你还要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明,要不然押金也不会退给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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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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