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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进厂前让我签订一份合同,如果做不满三个月就按一个小时11块给,请问能解决吗?

劳动纠纷
2023-06-21 21:17:1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正常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是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如果你的这份协议单纯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短来降低工资标准属于侵害劳动者的权利,协议是无效的。
  • 您好,如果您签署该合同代表着没有问题,那么需要履行该合同的规定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劳动监察投诉处理
  • 时能的,建议你走法律程序围裙的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法律分析:直接向劳动局投诉,投诉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投诉的结果不能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的一方违反约定的,合同的另一方可以与违约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权利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找找不给的原因,和他么多沟通沟通。如果不行直接去当地的劳动纠察部门去投诉,去咨询。他们会处理这些事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结果不合理,再上诉到法院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关于收费的规定:
    第二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条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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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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