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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人住院期间,陪护在医院走廊滑倒了,因为地面有水,摔腰部骨折了,我想问一下,这个住院的花费是不是医院全部得给赔偿

损害赔偿
2023-06-21 19:06: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陪护是亲属还是雇佣的胡工需要进行区分;如果是亲属,医院应当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雇佣的护工,提供劳务期间受伤,该护工有权向雇主主张赔偿,也有权向医院主张赔偿。
  • 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医院给予赔偿。
  • 法律分析:在医院摔伤索赔如下:1、如果是因为医院在安全设施或护理中存在缺陷和过失导致的摔伤,医院承担;2、如果是患者原因或者未听从医院医嘱擅自活动摔伤的,本人承担;3、看护士及医生是否尽到了看护责任,如果是在正常看护下的意外事件,不能赔偿,如果是在疏于看护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则应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首先可以选择和医院协商,也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鉴定医院的事故责任有多大,请求赔偿;
    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可以选择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可以参照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针对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发生医疗事故医院的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受伤情况以及治疗费而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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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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