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请问一下,家里人马上出院了,结果在医院摔倒去世了,能追究医院的责任么

医疗纠纷
2022-11-27 21:16: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死亡原因是什么呢?摔伤还是疾病?
  • 看摔倒的原因是不是医院造成的

  • 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的,如果不是因为院方的过失导致患者死亡,则不能向院方主张死亡赔偿金。但若患者的死亡是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的,则院方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和范围,进行赔偿。即患者家属可以向医院主张死亡赔偿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具体看医院是否尽到了安全看护的义务。
  • 可以追究啊,关键是看死因是什么,医院有没有及时抢救,是不是不符合出院的标准啊,有没有合理的治疗。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