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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进入这个私人工厂,老板说叫我不要做了,嗯还说不结工资给我,我带个小孩送他读书,去他厂里面上班就是为了方便接送小孩现在我不想做了好嗯我们也没有签订合同,我想要我想要拿回工资,要的回吗

劳动纠纷
2023-06-20 17:01: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提起劳动仲裁
  • 可以到社保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 能要回来,《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解决办法:1、先找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能协商解决就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去仲裁办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员工工资,赔偿金、补偿金、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能够要回工资,但是不能通过劳动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
  • 能够要回工资,但是不能通过劳动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表明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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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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