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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男方全款购买房产,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3-06-22 13:49:18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拿到房后短期内离婚有可能会被认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撤销
  • 你好,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女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加上女方名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你这个情况离婚的时候房子一人一半。
  • 如无其他协议 属于产权人赠与行为
  • 你好!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这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需要补赠与协议
  • 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分析并处理
  • 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可以主张分割财产v
  • 是。根据法律的规定:1、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需要还贷的,若之后追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仅登记一方名字,婚前买房首付款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女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名的行为相当于将房屋的一部分份额赠与女方,所以房屋是双方所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将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重新做出了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看情况,通常是算的,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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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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