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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购房加上女方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是吗

婚姻家庭
2023-05-30 11:43:2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这个属于婚后对个人婚前财产进行了处理,属于共同财产。
  • 你好,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时,可以少量分给女方部分补偿
  • 你好,一起购房,一起还贷视为共同财产。
  • 您好,婚前购房加名字算共同财产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一般不算共同财产的。虽然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但目前对于婚姻关系中,主要是以出资份额确认房产归属的,若当事人无其他书面证据证明双方约定该婚前房产归共同所有,且该房屋系一方个人财产全部购买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该房屋归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经房屋登记机关登记后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对房屋的同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房加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分配,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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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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