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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我不知道,我也没见一分钱,我有还债的义务吗

债权债务
2023-06-20 14:58:0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借款金额较大,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也不知情的话,你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 如果该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般属于个人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 借出来的钱用在共同生活支出了吗?追加你为不偿还人了吗?
  • 夫妻一方的单方债务跟另一方没有关系,你无需替他偿还。
  •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不用偿还,当然也得看所借款项用途
  • 你没有签字就跟你没关系
  • 不知情没有还款的义务
  • 丈夫借钱,如果能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不知道也有义务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借钱妻子不知道不一定有义务还,如果不知情欠款是男方借款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不知情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妻子需要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老公欠钱不还,老婆的还款义务问题:当男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女方有还款义务;反之,则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以个人名义借债的,债权人不用证明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有权向自然人的配偶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 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 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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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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