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取完。根据我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辖机构提交材料,经批准后提取。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需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退休文件、本人身份证、公积金所有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以及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
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