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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给我订的机票 能退吗

损害赔偿
2023-06-17 20:04: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不是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航空公司

  • 机票可以退款。退票只能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和旅行终止地的承运人售票处或其销售代理处办理。旅客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24小时、2小时内要求退票,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两小时内要求退票,收取旅客票价2%的退票费。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后,要求退票的,按错过航班处理。飞机票也就是飞机票,是人坐飞机的一种凭证。实行实名制登记,即订票人需要向航空公司或代理售票处提供该旅客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护照号码或港澳台通行证号码,并出示证件后方可订票。机票分为特价机票、中转机票、电子机票、退改签等。2013年,民航局已联合国家发改委(NDRC)取消国内航空客运票价下调限制,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供求自主确定票价水平。
  • 可以退。旅客购票后因故不能成行,可到购票处办理退票。退票时,除凭有效客票外,还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4小时之前要求退票,收取的退票费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机票价格的10%。法律依据:《关于车票改签、退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旅客要求退票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退还全部票价,核收退票费。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
  • 法律分析:关于机票退票的国家规定,具体如下:因为承运人或旅客的原因,旅客无法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旅客要求退票,要带着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一条 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
    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
    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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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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