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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住院没有转诊单能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3-06-17 14:50: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具体可以咨询医保局
  • 您好,建议您直接咨询医保局
  • 异地转诊备案后可以直接在医院窗口报销。
    一、异地转诊:
    1、办理转诊手续:一般需要主诊医生开出一份诊断证明,然后盖上医院公章。
    2、填写转诊申请表:申请人填写转诊申请表,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然后申请人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出院结算:申请人持社保卡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在新农合窗口直接结算。
    二、在外居住异地就医: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最好先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局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然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就可以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医。办理备案时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建议和医院协商解决。住院开转诊证明就能按照正常比例报销,很多地方的三甲医院报销比例55%,如果有转诊证明就按照55%报销,没有就按照35%报销。法律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流程与信息交换操作规范(试行)》第九条 凡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无法正常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患者,可在出院结算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补办转诊 。具体情况处理方法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 异地门诊可以报销。长期居住在异地,而且符合参保地规定,这类人需要在参保地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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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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