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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跟公司在5月份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按照N赔偿的,但是听说在6月份又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按照N+1赔偿的话,那我这个还可以再找公司索要那个1吗

劳动纠纷
2023-06-16 16:20:4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已经协议解除,并签署协议的,是不可以反悔的
  • 你已经签署协议解除了。就没法再找公司麻烦了。
  • 你好,你这个是不可以再要求公司赔偿了
  • 你好,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 你好,具体简单描述一下事情
  • 你好 具体可以沟通详细情况
  • 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公司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赔偿的标准法律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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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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