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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中60条第一款第一条“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如同时出现消防设施未设置、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且具体违法行为非同一类消防设施,是按照一个违法行为处罚一次,还是两个违法行为分别处罚。

行政纠纷
2023-06-19 15:06: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都是每个违法行为分别处罚的,只有刑事中才存在数罪并罚的事。
  • 您好,具体要根据案情的情况去分析
  • 法律分析: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 法律分析: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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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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