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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伤需要48小时内的检验报告吗?

劳动纠纷
2023-06-14 09: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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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
    工伤上报30天有效。员工自工作期间工作环境中因工作内容造成的伤害之日起30天,或者医院诊断证明从事工作造成的慢性职业病无法治愈之日起,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班长部门报告申请工伤鉴定。 工作单位不配合拒不上报工伤鉴定申请的,受伤职工、家属和工会组织有权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向劳动仲裁部门起诉该单位的行为。 简单来说,工伤发生后30天内,单位应及时报告;单位未及时报告的,受伤职工、家属和工会组织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报告。同时,用人单位拒绝配合工伤鉴定申请的,属于违法行为。因拒绝履行有关法律义务,应当承担因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和相应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认定的申报流程:一、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二、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受理,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四、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过了24小时还能验工伤。工伤应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去劳动局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程序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程序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你好,工伤需要再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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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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