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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5年没给我们买社保

劳动纠纷
2023-06-16 09:23: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有权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要求补缴社保。
  •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
  • 没有买社保的话可以直接仲裁的。
  • 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可向社保局投诉,或者提出辞职要求给予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从在该单位工作5个月,工资条或者其他有用证明,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并办理社保。楼上说的也正确。
    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到目前,应该支付给你4个月的工资。
    2、如果这时公司辞退你,还可以多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3、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
    4、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不想搞到仲裁这一步,只能和公司协商解决,很多公司因为不想麻烦,同时因为没有按规定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理亏在先,会愿意给你补偿,但补偿多少就要看你们如何协商。
    同时楼主可以问问身边的朋友和同事如何解决,还可以上网搜搜与你相似的案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忙。
    扩展阅读:
    【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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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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