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家的大田地已被省级修路占用,我想问一下怎样补偿

征地拆迁
2023-06-11 09:54: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国家修路占地赔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计算,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与青苗补偿费,占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一、修建高速公路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二、修建高速公路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三、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市区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
    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
    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
    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
    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国家建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房产纠纷 1745
政府修路占用耕地如何补偿赔偿
拆迁补偿 100
修路占用农田如何补偿
拆迁补偿 235
修路占用耕地怎么补偿
房产纠纷 1820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8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41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1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88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79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6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