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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韩广斌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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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保险纠纷、互联网纠纷
解答快 从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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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许金花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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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损害赔偿、继承、医疗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行政纠纷、人格尊严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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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李吉福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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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证券投资、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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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律师问答
对北京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起诉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企业的拆迁补偿主要由当地政府根据相应的政策和当地实际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制定,主要包括土地补偿,可以参照国有土地周边同类国有土地的市场价格。房屋建筑物补偿,房屋建筑物补偿费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以及设备补偿和装修广告费等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请问个人部分农田,父母可以不经同意承包出去吗
我的地自己有权利包吗
房屋拆迁问题,地皮是自己的。别人盖了房子。该怎么办?
房屋拆迁问题,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诉讼等。
占用了我的私人土地。我该怎么办?
向当地乡镇政府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辽宁征地该怎样算赔偿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