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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查封办了指定居住权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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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1 16:41: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之一,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时,不得损害房屋所有人的权益,但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居住权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居住权判决书可以执行
  • 法律分析:法院查封的房子家里是可以住的。房子被查封的,只是在查封有效期内不能将房屋进行买卖、过户、设定抵押和进行租赁,其目的在于防止产权人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但仍可以正常居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查封的房子经许可可以设定居住权。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查封被告所属名下房产,被查封后的房产不能进行过户、抵押,但经批准仍可以设定居住权继续使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法院查封的房子家里是可以住的。房子被查封的,只是在查封有效期内不能将房屋进行买卖、过户、设定抵押和进行租赁,其目的在于防止产权人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但仍可以正常居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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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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