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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撞了别人的,一点点小事故

交通事故
2023-06-12 13:53: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报警,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进行处理。
  • 你好,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 法律分析:一、应当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轻伤以上,构成的话涉及故意伤害罪
    二、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是指医疗费、误工费、和适度的精神损害赔偿。你花了多少医疗费,当然他理所应当应该赔多少;如果有误工,可以赔你收入能力范围内误工时期的误工费;然后可以让对方适度赔偿你些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如果能证明别人撞本人引发的伤害,本人没有责任。法律上讲因果关系,本人是第一受害者,他人是第二受害者,一切责任由撞本人的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开车撞了别人的,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自行协商不成的,可报警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 这边你是想咨询什么问题呢,您看对方是想走什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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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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