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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约我出去要打我,我可以报警吗?警察一般会怎样处理?

损害赔偿
2023-06-17 16:52: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警处理。故意殴打他人的,造成对方轻微伤的,构成治安管理案件。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可能构成刑事案件,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其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建议先去公安机关报警,向警察描述事情经过以及打人者的体貌特征等相关情况即可,可以请求派出所调取相关路口的监控,了解打人者的体貌特征,以便更好找到此人。
    2、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建议先去公安机关报警,向警察描述事情经过以及打人者的体貌特征等相关情况即可,可以请求派出所调取相关路口的监控,了解打人者的体貌特征,以便更好找到此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你好,你可以不出去,还没有发生的事报警一般不会处理,你可以试试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先报警处理。
  • 你好,建议搜集被威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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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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