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就是公司没有按照我的实际工资交社保,导致我的一次伤残赔偿金变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09 20:22:33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对于因为公司未按照实际工资交社保导致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这个虽然没有国家性的规定出台必须由单位赔偿损失,但是很多地方性的规定已经出台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建议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问题麻烦详细阐述进行下一步咨询,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你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应当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社保那边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
  • 要求公司赔偿保险损失,以及因为公司少缴社保违法,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
  • 先找单位补交社保,再要求单位补足赔偿金。
  • 你好这个可以要求公司那边补差价的
  • 你好,可以要求按减少的数额赔偿
  • 你好,你描述一下咨询的情况?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是可以协助主张赔偿的
  • 可以投诉公司,要求公司补偿
  • 你好,你是咨询工伤的案子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员工遭遇工伤,如果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需要赔偿。工资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向员工支付相关的费用。如果公司缴纳了保险的,则大部分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工伤不给赔偿,可以对该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必须根据工伤等级要求该单位进行赔偿,例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劳动申请鉴定和索要赔偿的具体时间是在一年以内,可以自己向单位索要,如果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仲裁和鉴定机构协调,重新鉴定或者把通知书的内容给自己一份,一定在一年之内。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受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等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单位不承认工伤时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能协商就双方协商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向法院进行起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您好,工伤赔偿是按照缴费工资来计算的,这说明公司没有按照您的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对于没有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发生工伤赔偿低于按实际工资计算的差额部分,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向公司主张补足。
    下面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你好,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规定,你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查看全部1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