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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个问题,雇佣工人到工地上干活,但是工人受伤了,需要我全赔吗

劳动纠纷
2023-06-09 11:07:26
共有23位律师解答
  • 雇佣工人和雇主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是由于工作导致的受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雇佣工人干活受伤,若属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要根据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如果有购买社会保险,可以申报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赔付即可。
  • 对方如果存在操作不当受伤,根据责任划分赔偿
  • 如果是公司承包有劳动关系确实需要赔偿
  • 这个也是跟实际工地的项目方有关系的。
  • 认定工伤 鉴定伤残没有 有没有合同
  • 你好,这个是要看你是否是劳动关系
  • 你好你们上面没有公司的话就是你赔
  • 受伤是否严重?现在有什么纠纷
  • 你好,你给对方买社保了吗
  • 是的,工伤是不区分责任。
  • 你好,请问伤情是否严重呢
  • 你好,需要单位进行赔偿的
  • 你好那现在什么阶段啊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在确定构成工伤的情况下,之后才能获得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 在工地干活受伤,应该依照法律认定为工伤,按照相关工伤鉴定的流程进行赔偿,也可以请求工会支持或者请求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在工地上干活受伤了属于工伤,由用工单位赔偿,首先要去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计算出获得的赔偿,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您好,请问需要咨询哪一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简单描述一下案情。
  • 你好,这个是要承担大部分赔偿的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下具体情况哦
  •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是需要全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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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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