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小区的电梯里的广告,应收归物业还是业主所有

房产纠纷
2023-06-09 11:05:0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还是?
  • 您好,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 小区电梯的广告收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可以归业主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法律分析:一般小区里面电梯上的广告都是由物业公司来进行承接的,也就是说如果有哪一个公司想要在我们小区里面打广告,必须要得到物业的许可。假如说你觉得这些广告不是特别的好,那可以直接到你们物业公司去投诉一下。
    正常情况下向电梯这些公共场所其实都是归小区的业主所有,所以说只要业主齐心不让投放广告,那小区里面的物业也是没有办法的。另外就是这些广告所产生的收益其实也是归业主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小区电梯广告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可以由物业代收,收取的广告费应当用于小区的公共建设和维修。若用于其他经营,应当经业主大会的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可以归业主所有。
  • 公共面积的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 你好,依法应当物业扣除费用归业主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