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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2016年买的,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婚是2018年结的,现在过户到我的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3-06-10 09:00:44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父母有明确的指示或书面协议,表明房屋财产是交给父母子女的,该房屋就属于父母在办理完房屋转让手续后给予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个不属于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你们没有出资,你父亲将房屋赠与给你个人,属于你个人财产,建议让你父亲写个赠与协议,明确赠与给你个人所有,这样比较稳妥。
  • 如果当时写你父亲的名字不违反限购政策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认为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 婚内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考虑到财产是父亲的,在分配财产时会适当照顾。
  • 你好,你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按您所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如果过户到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 公证了只过户给你一个人嘛,还是未约定
  • 建议,签署单独赠与本人的文书规范办理
  • 如果是明确赠与一方可以视为个人财产
  • 你好,是什么方式过户到你名下的?
  • 婚后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 你好 具体可以沟通详细情况
  • 算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属于共同财产的:
    1.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算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详谈
  • 如果没有明确表明赠与你一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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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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