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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被一辆电动车追尾了 人都没摔倒 他去医院检查 医疗费是谁出呢

交通事故
2023-06-08 14:19:3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报警,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赔偿问题,一般是伤者自行先垫付费用。
  • 你好、交警是怎么定责的?让警察出具事故认定书,这样可以事故区分责任,也是赔偿的依据
  • 对方责任较大,具体的报警后由警方依法认定,根据事故责任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一、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二、机动车都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三、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法律分析:可以向侵害人主张,也可以在诉讼请求由侵害人承担。、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 你好,请问你当时有报警吗
  • 根据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果您的车被电动车追尾,您应该首先与对方确认其是否受伤,如果对方受伤,应及时拨打紧急电话或者将对方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然后,您应该与保险公司联系,报告事故并提交索赔申请。
    对于对方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这通常取决于您的保险类型和具体保险条款。如果您的保险是全保险,那么您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处理。如果您的保险是第三者责任险,那么您需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损失赔偿费用。您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具体理赔事宜,并根据保险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
    另外,如果您的车被追尾后受到了损坏,您也需要向对方索要其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以及电动车相关信息,并保留好现场照片和证人证言等证据,以便后续索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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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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