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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起诉业主催缴物业费,而物业并非业主同意招标来的物业,业主委员会主任私自盖章签合同来的物业,强行入住,业主不同意,物业以三个月试用期为由强行留下作业,称三个月后业主满意了,在投票决定,大多数业主同意在入住,少数服从多数,三个月后未曾调查满意度,直接开始收取物业费,业主不同意拒交,骗业主都交了,没有几家没交的,很多业主上当,不甘心的交了,还有一部分业主一直未交,物业起诉了这部分业主,这个会是什么结果

房产纠纷
2023-06-07 08:47: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业主维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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